派出所办理取保的流程

如题所述

公安局取保候审的流程应当这样走:
1、犯罪嫌疑人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
2、办案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相应的审查,符合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3、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后,应当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并且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采取的保证方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
4、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
5、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且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
解除取保候审的流程

1,由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要求,并阐明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出现违反义务的情况。

2,办案单位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3,若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承办人应当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

4,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办案人员要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让其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如果采用保证金保证的方式,办案人员还要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至此,解除手续办理完毕。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第八十三条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采取的保证方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