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干事是什么职务

如题所述

乡镇组织干事主要有以下四个工作职责:
1、对党员干部的服务管理。乡镇组织干事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在党委组织委员的具体指导下,负责对本党委所辖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和基层党员的服务、教育和管理。具体包括:机关干部的教育培训和职级晋升;农村(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和选举任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纳新等等。
2、对农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管理指导。乡镇组织干事要在党委的总体安排下,立足本乡镇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实际,针对本乡镇所辖农村(社区)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方面暴露出的问题,在开展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向乡镇党委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有关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科学配备、合理调整,切实提高基层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对工人档案和重要党建资料的归档管理职能。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有些地方的乡镇党委负责管理在本乡镇工作的工人身份人员的人事档案,而这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便是组织干事。同时,乡镇组织办公室承担着本乡镇党委会议记录、党委重要发文、党员档案等重要材料的收集、归档和保存工作。而这一工作同样由乡镇组织干事来组织实施。
4、对干部、党员信息的统计、管理和上报职能。乡镇组织干事负责本党委所管理的干部和党员信息的统计录入、整理分析与上报工作。同时负责本乡镇党员信息库的维护和党员信息的更新与上报工作。

企业组织干事主要有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所有施工工程质量和技术工作的总体控制;
2.组织和调遣、管理工事长和工长承接公司委派的工程劳务工作;
3.制定管控工程劳务任务完成方案;
4.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随时监控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5.调研、巡察各项目地司职人员管理成效;
6.审批项目部上报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评估施工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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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选举法规定。各行政区域内的少数民族应当有适当的代表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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