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否可以以员工旷工为由将其开除

如题所述

现实中,总有一些员工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旷工,对于单位来讲,员工旷工势必造成不良影响。那么单位是否可以以员工旷工为由将其开除呢?
网友咨询:
单位是否可以以员工旷工为由将其开除
律师解答:
员工旷工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其他。
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可以按自动离职处理:
1.劳动者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
2.劳动者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
3.劳动者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通常来说,单位在自动离职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但是法律规定了一定的情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等等。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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