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也要看效率!用毒气肯定比用电速度来的快。
像美国以前对死刑犯的电刑效率很差,还有人皮肤焦了,人没电死的事例。举个例子,1928年俄亥俄州哥伦比亚州立监狱的刽子手约瑟夫·兰格承认在一次电刑:“第一次1150伏的电流不能致死,心脏仍能有规律地跳动。第二次电流也不会有更好的结果。然后我们使用了强三倍的电流,3000伏。不停颤抖的犯人身体四周燃起了火苗,一股烤肉的气味充满了行刑室。死亡的原因已经不再是电刑本身,而是肌肉的燃烧。”
用电来电人难道要一个一个来电?如果用成串的电线在实际操作中也是不可行的,效率根本比不上毒气,而且皮肤灼伤之后,没利用价值了!纳粹还用人皮做灯罩之类的用品。
追问湿地可以带电的,整个房间带电,电压低,时间可以长点。绝对没有能抗电的人。
追答光改造这个设备就比较麻烦,不能百分百的电死人,实际操作中各种因素肯定会活下一些人,效率不高,而且我说了,皮肤电坏,没利用价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