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了解到,事业人员任职公务员机构的职务,可以兑现相应的待遇。前提:事业单位是区政府一个局机关的下属事业单位,事业人员在事业单位没有职务,到局机关的一个科室任职。档案是不转的,就是正副科级的职务是不是承认?有听说,这样任职只享受正副科长的待遇,人事局不承认其职务级别。下次,要达到正科或副科级别,必须要在原事业单位任职。这是件比较矛盾的事,请大家赐教!另据了解,公务员任职事业单位的职务,人事局只承认其级别不享受待遇。事业到公务员机构任职是不是反过来?
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