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1、甲乙丙丁,四个国有企业和戊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8000万元。06年8月1日,丁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如下:
(1)该公司共有懂事7人,5人出席.列席本次董事会的监事A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懂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该委托书委托A代为行使本次董事会的表决权。
(2)董事会会议结束后,所有决议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并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06年9月1日,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如下:
(1)更换两名监事。意识由甲国有企业的代表杨某代替乙国有企业代表韩某出任该公司的监事;二是公司职工代表曹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赵某。
(2)为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决定发行公司债卷500万元。
(3)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2000万元中提取500万元转增公司资本。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说明下列问题:
1、董事会会议中A能否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为什么?
2、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存在不妥之处?为什么?
3、股东大会会议决定更换两名监事是否合法?为什么?
4、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发行公司债卷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5、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是否合法?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