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老板欠工资怎么办?去劳动局说钱已经给了老板,老板不给钱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打工老板不给钱可到社保局投诉,或提起仲裁。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委托律师,法院的诉讼费也就在50元左右,并且在胜诉后是由被告承担的,这种情况如果与对方和解不成,建议您直接向法院起诉,判决后如果对方仍拒不执行,您可以凭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