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过渡性养老金?哪些人能领?待遇怎么计算

如题所述

现在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算公式,主要是依据2005年《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按照有关规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主要包括
      基础养老金
      和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两部分构成。
      (一)基础养老金
      ,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的月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的
      平均值
      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一般也表达为,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等于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
      不过有关文件还另外提到了,国发1997年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缴费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
      过渡性养老金
      。

      国发1997年26号文件名字叫做《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主要指的是建立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一般来说,各个地方建立个人账户制度以后的缴费年限的养老金,就都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建立个人账户养老金怎么办?其养老金待遇就包括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因此,我们可以将过渡性养老金理解为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以前,由于缺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积累,因此计发过渡性养老金予以补偿的一种制度。
      不过,各个地方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国务院是将权力发放给了各个省份。每一个省份必须制定出全省统一的计算公式,然后报原先的劳动保障部备案。因此,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每一个省份还是相差比较大的。
      一般来说,都是跟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相挂钩,过渡性系数在1%~1.4%之间。当时有的地区跟视同缴费指数挂钩,有的地区是实际缴费指数挂钩,还有的地区则是一和缴费指数的平均值非常复杂。

      北京市的过渡性养老金还分为两部分,1992年10月以前和1992年10月至1998年6月两段时间,计算公式不一样。

      实际上,省份之内过渡性养老金也是有差别的。像山东省,虽然都明确是建立个人账户以前的缴费年限,但是青岛市是1994年10月建立的个人账户,而其他地区则是1996年1月。

      所以,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并不是一致的,那是属于
      历史性问题
      。一般1997年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参保缴费的时候建立了个人账户,是不会有过渡性养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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