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工人自愿辞职的原因并不这么浪漫。比起换工作,换工作可能更好,也可能有逃离家的事情。工人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工作,必须向雇主辞职时,有些人会遇到公司因某些原因不批准离职申请的情况。批准也要扣除部分工资。那么,如果雇主不批准辞职申请,该怎么办呢?以辞职申请抵扣工资合法吗?怎样做才是正确的维权姿势?
劳动者应该清楚地知道,用人单位不能以有劳动关系为由限制劳动者的离职。就业是双向选择的同时,离职也是劳动者的自由。但是,当工人们以自己的理由想离职时,《劳动合同法》度规定了维持雇员正常生产经营的时间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工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申请辞职的人必须在30天前通知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雇主不承担经济补偿金,而不是因雇主的错误而离职。不需要雇主的批准。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充分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除工资,要符合法律的明确规定。根据劳动者人身自由、自由选择职业的法律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选择离职而扣除工资。劳动合同法不是无条件地偏袒劳动者,还考虑到用人单位的实际利益和诚实的信用原则。考虑到雇主们根据劳动者的事前雇佣时间承诺做出了相应的工作安排,劳动者的盲目离职会给雇主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劳动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是不提前通知自愿离职,给雇主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大部分公司,对解雇自己的员工毫不手软。特别是对底层劳动者来说,自己的价值没有那么高,因此,如果职员犯一些错误,可以解雇的人决不处罚。但是,公司往往会考虑自己的利益。也就是说,不让你离职。要么是自己已经不能留在这家公司了,要么就是不让你离职。或者可以规定,必须在3个月或近半年前向公司申报才能允许离职。还直接领工资威胁你。这都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如果给自己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公司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