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美甲店上班,现在不做了 老板要扣一个月工资 押金压了两千没满一年没有了 我该怎么办啊?没签收据

我在一个美甲店上班,刚开始进去是学徒,老板娘说要先交2800,800学费,《2000押金》没做满一年就不退,当时也没签合同,也没单据,现在我有上四五个月了,我说我这个月做完不做了,她就说一个月工资没有了的,可是她当时根本没这样讲过啊!我也没证据,上班也不打卡,工资也都发现金的,如果告她的话,我也没交押金扣工资的证据,要证据的话 我的证据就工作服和工作牌,怎么办啊我 找谁可以不用给钱就给我解决啊

如果押金学费没有证据,那只能找同事或工友做证,大家都是如此。如果没有人愿意为你做证,估计难以要回来了。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追问

谢谢您!我现在想重新找她谈一下,把她跟我说的对话录下来可以作为证据,请问如果我拿着录音证据向劳动局告她的话会有用吗?

追答

证明力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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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10
同情,真是个黑心老板。劳动法规定的提前申请离职的话,是不扣任何钱的。大概是提前一个星期,她这种人应该明的不行,就来暗的,找人教训下她。
第2个回答  2012-10-10
你可以到劳动局去仲裁,没签合同,老板就是非法用工,要制裁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