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30
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处罚。
第七十三条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06
私自制造药品本身如果药品不是毒品的话不构成犯罪,并且如果只是在小范围内无偿提供病人使用又没有造成病人身伤害的不构成犯罪,如果构成伤害并且后果严重,则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或者伤害罪。另外如果私自制造并出售的,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则可能涉及违法。
第3个回答 2012-10-07
1.如果医生是一般医生,可以按职务侵占罪来处罚
2、如果医生是医院领导(医院国有),按贪污罪来处理
第4个回答 2012-10-07
违反执业规定和单位规定,可能构成非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