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怎样办理特殊门诊

如题所述

不同城市办理特殊门诊需要不同的材料。

不同城市办理特殊门诊需要不同的材料,例如北京市办理材料:

1、社保卡(本地就医只需携带这个)。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病种诊断证明。

3、《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申请表》

深圳市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参保人疾病证明材料(包括病理记录,手术记录,检验报告,出院小结),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疾病证明材料须加盖医院医保办公室章。具体需要携带什么材料,需要咨询当地社保局。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城乡居民特殊门诊只能按月购药和治疗,当月费用当月结算,剩余额度不能累计到下月。

2、城乡居民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的使用范围,仅限该病种及并发症的治疗和购药,其它费用基金不予支付,城乡居民特殊门诊发生费用纳入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当参保人门诊和住院费用累计超过限额时,特门待遇自动停止。

3、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待遇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住院治疗时,特殊病种门诊待遇自行停止,出院16天后系统将自动恢复。

4、参保险种由城乡居民医保转为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对象必须持特门手册到指定初审医院医保科,提交特殊门诊转换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殊门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27

办理特殊病种流程以及相关材料:1、携带既往病史资料(出院记录,化验单,疾病相关检查报告单等)至门诊医生就诊,符合条件的患者,由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2、特殊病种审批表必须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3、医院办理完结后,患者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和1寸照片2张。及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审批表到当地社保局审批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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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一)特殊疾病包括:
第一类:精神疾病:阿尔茨海默病、脑血管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
第二类:1、恶性肿瘤2、慢性肾功能不全3、肾病综合症4、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斥治疗5、慢性白血病6、再生障碍性贫血7、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骨髓增生性疾病8、系统性红斑狼疮9、血友病(限学生儿童)
第三类:1、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2、甲状腺功能亢进或低下3、类风湿关节炎4、高血压5、肺结核6、心脏病(风心病、高心病、冠心病、肺心病)7、糖尿病8、帕金森氏症9、脑血管意外后遗症10、精神疾病:焦虑症、强迫症
(二)特殊门诊办理程序
到医保经办机构领取《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填写本人申请栏后,根据自己病情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填写病情诊断、治疗项目、检查项目、药品名称(含用法)、预计每月费用及3个月的费用总额,由该医院审批、签署意见并盖章→初次申请门诊特殊疾病,须提供六个月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报告、诊断证明和《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审核签字满三个月后带上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门诊特殊疾病每3个月办理一次审核,符合第一类病种的门诊特殊疾病每6个月办理一次审核。
(三)报销须提供以下资料:
1.《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
2.《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和用药方案更改申请表》(须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公章);
3.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门诊收费专用票据
4.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清单、药品处方、检查报告;
5.审核期内,参保人员如有住院,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6.患者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社会保险卡或参保凭证;
8.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的储蓄账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1-03
  特殊病种门诊申报程序
  1、初审申报。
  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凭《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简称《医保手册》)到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表格并完整填写《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同时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或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选定一家定点医院和一家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就医、购药。
  异地安置人员特门申报由单位医保专干或本人到株洲市本级特门初审鉴定医院医保科办理相关手续。
  株洲市本级初审医院为:市一医院、市中医院、市二医院、市人民医院、三三一医院、市三医院(限精神病)。
  2、医院初审。初审医院收齐申请人的相应资料后,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
  3、专家评审。市医疗保险处每季季末组织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特门确认标准进行逐个审定。
  4、发放《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特门申请人在下个季度第一个月5个工作日以后,携带《医保手册》到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评审通过者于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注明未批准的原因并书面告知,同时将病历资料退回申请人。
  5、特殊病种续办程序。特殊病种门诊A、B类有效期为两年,C类有效期为一年。病情未愈须继续治疗的,需要办理续办手续。
  (一)A类特殊病种门诊待遇期满后,直接到市医疗保险处续办;
  (二)B、C类特殊病种门诊待遇期满后,须按原申报程序重新办理。
  特殊病种门诊结算报销比例
  参保患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且在特殊病
  种门诊最高限额标准之内的药物和治疗费用,参保人个人自付20%,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支付80%;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另补助5%;精神病患者最高限额标准之内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肾(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另增加10%。
  乙类药品及特殊检查治疗按省市医疗保险政策先自付部分后再纳入特殊病种比例结算。
第4个回答  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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