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届毕业生未就业档案存放问题。

关于应届毕业生未就业档案存放问题。

首先因为还没有找到工作, 所以三房没有签,但是学校催签,所以能不能跟当地人才市场签,然后从学校拿到报到证把档案放到人才市场?
请问就业代理协议是什么意思,跟三方有什么却别和关系?
请问报到证写的是人才中心的话,如果一年之内我找到了工作,请问报到证还有用么?
如果我一年之内把档案从人才拿出来放到别的地方,对转定级的时间怎么计算,还一个这个转定级是毕业多久之内完成还是参加工作就行?

我个人建议:
1、与学校签订暂缓就业 暂缓就业期间,可保留应届生身份,并且档案户口挂在学校,无需挂靠费用;
2、如未签订暂缓就业且未有用人单位接收的,则户口档案会打回生源地人事局。故LZ可签回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
建议 直接电话询问哦追问

我是北京本地生源,学校说月底拿走档案,我想和人才签三方交报到证,如果找到单位了再改派,你觉得这样咋样?

追答

拥有北京市常驻户口,毕业后仍未就业的应届统招统分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处理如下: 一、档案接收
1、档案寄转。毕业生毕业后未就业的,档案须由学校转寄到户口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 注:报到证派遣单位应注明户口所在区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2、档案确认。档案转来后,毕业生本人需持户口本、身份证、报到证(正联)到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确认,并填写《未就业北京生源毕业生档案登记表》,领取《未就业北京生源毕业生存档凭单》。
二、"二分"、"改派"及档案转递
未就业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须到区人事局办理"二分"、"改派"及档案转递手续。 (一)定义
1、二分。凡派遣至区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的未就业毕业生,在初次落实就业时,区人事局为其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即"二分";
2、改派。已落实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见习期内离职,且已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区人事局为其办理就业派遣的调整手续,即"改派"。
(二)所需材料
1、同意接收函。由中央或市属单位接收的,需局级或以上人事部门盖章;由各区县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才机构存档的企业接收的,需所在区县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加盖"北京生源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由其它非公经济组织接收的,除接收单位外还需由国家认可的负责人事代理的人才中介机构盖章。 2、报到证。
3、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
4、办理"改派"的毕业生,还需出具原工作单位的《同意离职证明》(证明同意该毕业生调离本单位)、工作期间的个人表现及考核鉴定。原工作单位不同意其调离的,不得进行改派。
5、"改派"后个人存档的,需用人单位出具《委托存档证明》。 (三)办理流程
1、毕业生持所需材料到区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办理"二分"或"改派"手续。 2、报到。毕业生持已签署"二分"或"改派"意见的报到证(正联)、本人人事档案到接收单位报到。被中央及市属单位录用的,直接到单位人事部门报到;被各区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到各区县人事局报到;被各类非公企业聘用的,到其人事代理的人才中介机构报到。
3、档案转递。被中央、市属或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接收的,档案交用人单位保管;被各类非公企业接收的,档案交其人事代理的人才中介机构保管。

追问

。。。如果新公司没人事权,有必要改派么?浪费转动级时间,还是只要有新公司就一定要改派。。我现在未就业,学校轰我们档案才想先弄到人才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8-13
毕业以后学校可以免费保管两年 两年后你自己不管 应该是会打回原籍
学校不同可能保管的时间也不一样追问

学校一般都不管,都赶紧发出去,现在就是想问 三方能不能找人才市场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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