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是违法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故意不按规定的时间支付工资。只要用人单位不在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工资即为拖欠劳动者工资。
根据你的问题,我理解你的意思是本来你们10号发工资但是一直没有发,因此,仁宝的做法是违法的。鉴于你的处境,我有以下的建议:
1.首先应当找领班拿回你的工资单,因为这是你应领工资的凭据。
2.等到25号,看看仁宝是否有发工资。如果发了,工资条就不重要了。
3.如果25号没有发工资,而且你不想再在仁宝继续工作了,可以去你们市或者县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去申请劳动仲裁申诉,一般仁宝除了付给你拖欠的工资,还须付给你所拖欠工资报酬(对你而言是一个月工资)的25%(这个比例视情况而异)。
4.如果25号没发工资,而你想继续在仁宝上班,你可以找仁宝的人事经理,要求他支付拖欠给你的工资,如果对方态度强横,你可以提出他们的做法已经违法如果让劳动局知道是要处罚的。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也希望你可以拿到你的工资。
追问工资不发我不会选择走的,在说了快过年了。我也不想换厂了,就是说如果助理敷衍你,该怎么办啊?
追答我的回答说得很清楚,找人事经理而不是人事助理!人事助理又没有决定权。今天29号了还没有发工资?如果只有你一个人或者只有几个人是这样,那赶紧去问人事经理啊;如果全公司都是这样,而你又不想换厂,只能等公司什么时候补发给你们了。不过如果是后者,那说明你们公司现金流不足或者内部管理有问题,竟然公然违反劳动法,这样的厂现在能欠你工资,以后也一样,你想继续待下去那,就只能怪你们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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