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对事故认定书不服,也可以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反悔,提出异议和理由,如果法院认定书确属不妥,会根据庭审调查的事实作出裁决。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法定职责,处理交通事故现场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前提和基础,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是事故处理工作的核心和关键,事故处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相辅相成,环环相扣。
其实质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是收集交通事故证据和应用所得证据执法的具体体现,而调查取证正是贯穿于事故处理各个环节的核心工作,其结果将直接影响交通事故处理的质量和效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认定书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能靠商量
今天去交警大队,处理事故的交警让我在“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上签字,说是我签字了,对方现在就可以把 出事故的车辆开走,我就想问“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 我如果签字了,跟事故责任的认定有关系吗?
追答这个一般而言交警队只需要出具,不需要当事人签字的哦。但是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是认定事故责任的一个方面的材料。
追问这个报告书最后结论,该车的安全技术状况未见异常,我签字同意,是不是就说明,跟他的车没有关系?
追答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