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校宿舍用手机放音乐.被校方发现后。直接给予学生停课一个月在处罚.请问权威法律人士.这样合理吗?

如题所述

这样明显不合理。学校严重违反《教育法》(或《高等教育法》)和相关法规,即使学校制定有如此之校规,也是违法的,无效。救济途径,1.向学校做出处罚部门提起申诉,要求复核,撤销或变更处罚决定;2.如果学校拒绝撤销或变更处罚决定,可以向教育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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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25
个人意见,这个处罚决定于情于法都不合理。第一,虽然放音乐违反校方的纪律规定,但这不能构成校方剥夺学生受教育权的基础,校方剥夺学生一个月的受教育权是毫无理由与根据的。第二,如果校方说是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来给予的处罚,那就说明学校的规章制度本身就存在不合理因素,且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具法律效力,其更加不能违法法律来设置处罚措施。你完全可以进行申诉与维权,可以先跟校方协调,态度诚恳一点,我相信校方看到你诚心悔过估计也就不会如此决绝。若是不行,可以试着去教育部门反映情况,让教育部门来做校方的工作。
第2个回答  2012-09-25
楼上的乱来。。。消费者。。。。。。

首先你们学校有没有严厉禁止手机放音乐。
如果没有,这就是无缘无故的处罚,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如果有,则可以对这个校纪校规提出疑问。

所以方式有两种,一者是可以去向上级部门反映,让上级部门来纠察。
另外一种就是去法院起诉咯。说他们剥夺你们教育权神马的。虽然赢得概率不大,但至少逼得校方不能这样乱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9-25
不合理。
学生是消费者,有这样对上帝的嘛!可以到教育局和消协告他们侵权!
第4个回答  2012-09-25
即使是晚上放,即使先通知,即使通知家长,你可以记过,你停课?我到你学校交学费没?我造成严重后果没?给我停课一个月你敢保证我还能跟上?听课给你出听课通知没?有书面的东西没?有书面的直接告他,没书面的要书面的?无论如何先到当地电视台给他弄几个记者,电视一曝光,你就是大爷,告诉那孙子,现在这时代,不要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