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摊销

我公司于2012年6月支付国土局土地出让金13000元,并取得发票。但是土地证上的使用期限是从2004年-2033年的,我现在要无形资产摊销,摊销期限要怎样界定?是否要补摊之前的?

有两种方法。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你司可以在剩下的受益年限摊销。
二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你司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追补摊销,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9-26
土地出让金摊销?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你公司可以在剩下的受益年限摊销。即在2012-6月--2033年*月摊销:(假设为240个月)
月摊销额=13000/240=54.16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出让金是不能摊销的,而且计入:无形资产也是不合法的,只有将已付款暂挂:预付帐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待取得土地使用证书在做帐务处理;
    2. 一般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时间是:取得证书的当月,在证书规定的时间内摊销借:预付 贷:银行存款

第3个回答  2012-09-25
按照剩余年限摊销吧。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