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罚金没交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了怎么办?

判刑罚金没交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了怎么办?我是2013年被判刑的,2015年刑满释放,当时有罚金两万元没有交。前些天支付宝来一条消息说我是失信被执行人,我去最高法院的网站查了,我确实是失信被执行人了。理由就是我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我该怎么办?我确实没有能力还,有没有什么办法不还?如果不还多久可以从名单中消除?

对于服刑时,不按判决缴交罚金的情形,不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但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扩展资料:

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

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

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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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26
对于服刑时,不按判决缴交罚金的情形,不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但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9-24
那就等着被法院强制执行了,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后,今后工作生活会有很大麻烦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