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10-17
营业税、城建税、附加税、印花税、水利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承揽建筑工程的施工企业在施工环节收购建筑用未税砂、石等应税矿产品,应按规定扣缴0.5元/吨的资源税。对建安企业收购建筑砂、石,又不能提供准确数量和已税证明单的,税务机关应依法进行核定,我市的核定标准为按工程造价的0.2%。 你公司若未代扣代缴资源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69条规定,应按应扣未扣税款处以0.5倍至3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