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由于修公路,政府拆了我家原有房屋的一半,并赔偿了房屋费和补偿了一个宅基地,剩下的一半房屋地基和土地没有征收和赔偿,我想在原有剩下的地基上是否可以建房根据一户一宅规定。剩下的地基是否还可以建房。
这个证明就是关键,如果说牵扯到他们的利益是办不到这个证明的。就是担心这个问题我直接申请建房不批怎么办,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因为新宅基地是政府补偿我的,而原有的地基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