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车牌上路行驶,车主:我的车要卖了!交警蜀黍:记12分!

如题所述

为维护辖区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1月9日,广西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三大队依托来宾北停车区开展统一行动,行动中查获一起机动车拆车牌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辆未悬挂车牌的黑色本田轿车向停车区驶来,引起民警的注意。民警:您好,请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经过检查驾驶证、行驶证未发现问题,该车所有人是蓝某。民警:“车牌呢?怎么不挂车牌啊”,驾驶员覃某:“这辆车准备卖了” 。民警:“要卖车也不着急把车牌拆掉啊,等车正式过户的时候再拆也不迟,没有车牌是不能上路行驶的”。在民警的教育下,覃某从车上拿出被拆掉的车牌现场挂上。

显然覃某这个理由在法律面前是不成立的,覃某实施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覃某将面临,一次性记12分并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广西高速交警提醒: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法定证件。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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