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事文员,领导要求做销售,三个月之后被辞职,要怎么处理?

本人在一家上市公司当初应聘为文员,劳动合同以签,签了三年,但是7个月之后领导要求我去做销售,之后又下达文件,如果3个月没有业务的要被辞退,还说这个三个月没业务的问价是公司董事会决定的,请问老板的这样做法合法吗?我被辞退了能有什么补偿?

1.你的职位调动,是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如果未经你本人协商,你可以向公司反映问题;
2、关于三个月无业绩则辞退,则公司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补偿你。补偿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1-13
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第2个回答  2012-11-13
据你所述,答复如下:
1、老板这样的作法不合法。
2、可按照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获得赔偿,主要包括: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补偿金二倍)、代通知金、工资补足、社保交齐。根据你的情况,前两项应为三个月工资。

如有疑问可留言。QQ:47987297
第3个回答  2012-11-13
改变一下自己,不是每个专业都找到适合自己专业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