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五条 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军.士。
第二十六条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
第二十七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批准可以选改为军.士;服现.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根据军.队需要,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军.士。
军.士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军.士服现.役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周岁。
军.士分级服现.役的办法和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军士的办法,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本.法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