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员工住房公积金办理步骤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新开户员工从未交过公积金,首先需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单位开户手续。单位开户需要资料,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单位设立批准文件。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工资发放表。职工缴存清册、职工名册。个人开户,根据职工名册搜索办理个人开户。公积金缴存分配,合计出公司需要给员工缴存的公积金总数,并到公积金中心告诉的银行去交费。为新员工员工办理公积金转移流程。员工从别的单位转入的,员工原来开过公积金帐户且在原单位内部封存的,通知员工原单位,由对方单位为该员工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在收到对方单位的公积金开户银行寄出的职工公积金转入通知书后才可以为其交缴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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