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一个人不得同时在不同地方购买社保的。
社保的缴纳可以分成个人全部缴纳以及公司和个人按比例缴纳,而一般来说有公司缴纳是在工作所在地缴纳的,如果是个人全部缴纳的话,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缴纳。
社保每人只能参保一份,由于参保是通过本人身份证号码参保的,一个身份证只能缴纳一份,所以重复身份证号码的情况下是无法办理参保的,也就是说即使是换城市工作,也不能重复缴纳。而且即使交了两份社保,也只能享受一份的报销。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个人存档人员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中第一和第二月内出现欠费,根据政策,第二和第三个月的基本医疗待遇暂中断。如在连续第三个应缴费月的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足额缴清所有费用后,被暂中断的医保待遇重新恢复。
2、因个人原因,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的10日前未能在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入足够现金,连续欠费三个月,医疗保险待遇自动中断,所签订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自行失效。
3、退休后如要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前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的累计年限男女须分别达到25年和20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
不可以。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九条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相关法条:
第二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十四条 缴费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告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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