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镇的历史沿革

如题所述

金沙镇一带,南北朝时期为长江、黄海交汇处的南布洲,与胡逗洲邻近;宋以前称布洲场,俗称“古沙”。北宋太平兴国年间(976——983年),取“披沙拣金”之义命名金沙,设金沙场,为通州所辖七盐场之一。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设盐课司,渐成集镇,有南、北二川门。镇区踞运盐河两岸,大部在河北,南北街短,东西街长,呈月牙形。民国18年,为区下行政建制镇。民国23年,为南通县13个区中第七区区公所驻地。全镇编为20保193甲。民国27年12月,日军侵占金沙镇。民国29年,伪政权将金沙镇分为碧霞、金虹两镇,民国31年仍并为金沙镇。民国32年金沙镇设22保220甲,民国35年缩编为15保150甲。
1949年1月28日,金沙镇解放,成立中共金沙工委和金沙办事处,分别属中共南通县委、县政府领导。金沙即为县属镇。镇区面积0.365平方公里,划为东市街、新市街、建设街、中心街、北市街、西市街、南市街、虹南街、虹西街、布市街、公园村,共10街1村。
1950年6月,改为区属镇。1952年7月,为金沙镇区。1954年8月仍为县属镇。1956年6月,设管理区。第一管理区:新市街、东市街;第二管理区:西市街、中心街、北市街、建设街;第三管理区:虹南街、南市街;第四管理区:布市街、虹西街。公园村和各街所属农户分建一、二、三、四、五农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9月,建金星人民公社,管理区和农业社改称工区。次年1月改称金沙人民公社。1960年7月,工区改称居民和蔬菜管理区。1961年蔬菜管理区划分为虹西、虹南、公园村3个蔬菜大队。1965年,金中公社第十六大队划入,为第四蔬菜大队,即新三园大队。1977年12月,金沙公社仍称金沙镇,属金沙区。1979年6月,金沙镇从金沙区划出,直接由中共南通县委、县政府领导。
1984年5月,金南乡并入,全镇为16个村、6个居民委员会.1987年3月,金中乡并入,全镇为33个村、8个居民委员会。2000年5月,撤销金沙镇、金西乡、金乐乡、金余乡,设立金沙镇。全镇面积120.84平方公里,耕地106318亩,辖84个行政村,21个居委会,年末人口20.4771万人。
2001年9月,在区划调整行政村合并后的碧堂庙、指金桥、金南、盆架桥4个村及金南、金和、镇南、八角亭、碧堂5个居委会划归通州经济开发区。至2005年末,全镇面积110.91平方公里,耕地7018公顷。复耕土地58公顷,内河水面570公顷。除汉族外,有壮、苗、侗、土家、彝、布依等17个少数民族143人。定居金沙镇的海外华侨12人,港、澳、台胞46人。
2015年3月26日,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区划调整, 撤销金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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