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08-03-23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长期借款利息应在“长期借款”科目核算,根据长期借款用途其利息成本分别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在建工程或财务费用,如在筹建期间非构建固定资产借款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如为构建固定资产专项借款,其利息成本应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如经营用借款则计入“财务费用”。
一般银行是按季度计息发给单位贷款利息通知单,为符合成本配比原则,企业应于每月预提利息,账务处理:借:长期待摊费用或
借:在建工程 或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
实际付息时,
借: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的利息一般是每月或每季度支付一次,时间间隔较短,属于流动负债.长期借款一般支付的期限较长,周期一般为一年或到期一次性支付,从性质上来说,属于长期负债,因此将其归入长期借款科目一起核算.如果长期借款的利息支付与短期借款相似,也是每月或每季度支付一次,长期借款的利息也可通过预提费用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