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11店16份,在来伊份(上海九新公路吉买盛店)购买零食,我是来伊份会员,平时比较爱吃。可是脑残的把钱包丢在了收银台,里面是昨天刚取的3千元现金。钱包丢了之后查看了吉买盛门口的监控,监控可以清晰看到上海籍店员把钱包取走了,拨打110后警察很快赶到,警察看了录像之后把我和店员带回了警察局,上海籍员工拒绝承认。
警察返回来伊份门店,在店中搜索到了钱包,上海籍员工还是矢口否认,态度极为恶劣,用上海话语所有人对话,外地的我听不懂。钱包找回后警察劝我不要追究了,可是想起此员工态度气不打一处来,来伊份一直是我比较喜欢的零食,最为一家优质公司,却存在了这样的员工,对公司发展是很大阻碍,员工素质代表的是公司形象,员工素质低下,产品还如何能叫大众放心,从此我拒绝来伊份。
请大家给出点意见 下一步该如何处理,此员工是否侵犯法律,今天监控电脑USB口坏,明天将取取回上传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