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常行驶环卫工人过马路被撞,交警称是我的全责,说环卫工人可以横穿马路,求助一下懂法律的朋友

后续的赔偿问题,由于我本人的尝还能力有限,是由我一人全部承担赔偿,还是说他在工作期间被撞,应算工伤,由环卫局承担一部分赔偿?

环卫工人也是交通行为的当事人,作为一个行人,当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交警称机动车一方全责时,应该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口头说的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机动车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避让。当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一般机动车要承担大部分责任,行人虽然没有走斑马线,但是按法律规定机动车还需尽到避让的义务。如果机动车已经采取避让措施,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也会导致事故发生的,那么说明行人也就存在过错,最好是协商解决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再报交警处理。交警定机动车一方全责,应该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口头说的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故责任有异议,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后三天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必须是书面申请。虽然环卫工是在马路上工作,但是环卫部门有没有做到相关安全培训,提供相关安全设施,机动车行驶过程中有没有超速,有没有过错等都需要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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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08
1、环卫工人也是交通行为的当事人,作为一个行人,横穿马路时,应当遵守《道交法》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因此,你不应该负全责。
2、交警称是你的全责,应该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口头说的没有法律效力。如果你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故责任有异议,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后三天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必须是书面申请。
3、因为法律上允许当事人可以主张侵权损害和工伤伤害双重赔偿,因此对方即使可以认定为工伤,也不一定会减轻你的赔偿责任。如果他先申请了工伤赔偿,对于相同的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倒是不能再向你主张同样的赔偿。
第2个回答  2012-11-07
可以进行仲裁,法院调解,法院诉讼。虽然他是在马路上工作,但是环卫部门有没有做到相关安全培训,提供相关安全设施,你的车子行驶有没有超速,自己有没有过错等等之类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这就跟你假如撞了交警,是否也应是全责呢;
环卫工人的工作就是上马路扫地,而马路上整天开着各种车辆,那你说应该谁证谁呀。
关于赔偿问题,交警那边会有国家规定的,也不是某些人说了算的呀。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11-07
国家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环卫工人可以不遵守交通法规,交警的这种说法不正确。他如果非要坚持你可以让他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