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中铁十七局五公司搞劳务承包,并将机械设备租给他们用,劳务合同中包含机械费用和租赁费,签定合同时...

我在中铁十七局五公司搞劳务承包,并将机械设备租给他们用,劳务合同中包含机械费用和租赁费,签定合同时候,当时的经理口头承诺机械费用和钢管扣件费用由项目承担,由于换了经理对此不矛承认。我能否坚持要回正当权益。项目是否有权把我的机械租赁费抵扣劳务费

如果合同签的不严谨,更换负责人的时候很可能发生理解偏差。你的意思是除了提供劳务还提供相关零配件的销售,对吧。你可以把平时物料签收单或者劳务确认单的复印件出示给新负责人,不是证明他错了,而是说明一下合同可能因为表达方式有欠缺说的不明确,但原来是分开结算的。如果没有纸质凭证,那尽量找前任补齐手续,或者好好和新任搞好关系。

作为分包的工程项目,总承包人是有代扣代缴营业税及相关附加税的义务的,代扣代缴的税金会从工程款中扣除,同时他们应该把纳税缴款书原件交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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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15
按照合同上写的所有条款执行,如果合同上没写,那也没办法。
最好找个律师,咨询一下,这种事遇到很麻烦,你要知道重点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