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问题找哪个部门咨询

如题所述

  一、工伤赔偿找什么部门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不能通过工伤得到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工人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2年内申请;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限定,提议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手续: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手续;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判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意外发生的时间、地点、原由以及工人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手续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手续。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手续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限定,用人单位应在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工人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出工人申请的,工伤工人在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4、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能够申请劳动本领判定,判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量伤残赔偿数额;

  5、根据《工伤工人劳动本领判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限定,申请劳动本领判定应当填写劳动本领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手续: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组织病历管理有关限定复印或者复制的体检、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手续;

  (3)工伤工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限定的其他手续。

  6、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工人能够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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