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做题时碰到的。“外国人乘坐外国航空器进入中国领空实施犯罪”,已经错两次了,因为本能的就想到旗国主义,所以觉得不适用本国刑法的属地原则。可答案中解释属于结果发生在中国领域内。难道旗国主义只是单向适用?或是说这种情况双方都可以适用属地管辖原则? 非法学浅薄的法律知识似乎容易陷入一点思维怪圈啊,有懂得能否跟我解释下其中原理? 又或者说遵循考试主义原则,照着背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