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黑名单怎么解除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征信黑名单的解除条件包括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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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08

无法删除,等待5年自动删除。

对待进入失信惩戒的“黑名单”,总的原则是鼓励纠错、有限期惩戒、有条件修复。有限期惩戒,就是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以不再列入联合惩戒的对象。

同时,相关条例亦有规定,涉及个人的信用记录,在失信行为终止之日起,该失信记录只保留5年,5年后予以消除。而不再作为惩戒对象的期限,具体由相关部门来制定。

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扩展资料

当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有误时,有两条处理途径:即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个人信用报告,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交异议申请;或者直接联系办理银行业务的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办理业务的银行将会在接收异议申请后,立即进行核查,更正错误信息,并会在20日内予以回复。

一旦出现逾期未归还的情况,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补救。对于出差、休假、外地挂职、驻村等身处异地的借款人,一方面应在临行前将归还贷款的事宜安排妥当,如提前将一定款项打入扣款账户内、委托专人帮助按时还款、将信用卡与借记卡进行绑定等。

另一方面,鉴于当前网络通讯和金融业务发展迅速,可通过支付宝、微信、手机银行、网银等多种途径在异地进行还款。同时,还要提醒大家保存好个人信用报告,防止信息泄露,或被其他机构或个人不合理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目前3种方式可查个人信用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洗白征信“套路”多 中国个人信用修复要走几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