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金及附加税怎么算

如题所述

税金及附加计算公式:(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各适应税率就是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金额。
计提的营业税和消费税也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税金及附加”调整为“税金及附加”,同时核算范围也扩大到了原“管理费用”项下核算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
调整后这些税费不应该通过这个科目进行核算:
1、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影响企业的经营利润,必然不会在“税金及附加”核算。增值税只影响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只需要通过资产负债科目核算。如果进项税不能抵扣应该计入资产成本或费用,也不会计入“税金及附加”;
2、企业所得税是针对经营后所得征收的,而“税金及附加”核算的是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税费,“税金及附加”影响的是“营业利润”之前的损益,所以企业所得税也不在“税金及附加”核算,在“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核算;
3、另外,还有一些税费需计入资产成本,比如:车辆购置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耕地占用税等。
税金及附加中不同的税种适用不同的计算方法:
1、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市区的税率为7%,县城、镇的税率为5%);
2、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3、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2%;
4、房产税:从价计征: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从租计征: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12%(或4%);
5、城镇土地使用税;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综上所述,税金及附加是损益类科目,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具体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和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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