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什么是药品,药品名称的命名原则

如题所述

中国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品命名原则”主要遵循如下通则:①药品名称包括中文名、汉语拼音名、英文名三种;②药品的名称应科学明确、简短,不用代号、政治性名词及容易混同或夸大疗效的名称;③药品的英文名应尽量采用世界卫生组织拟订的国际非专利药名;④药品的商品名(包括外文名和中文名)不能用作药品通用名称。
1.原料药命名原则
①中文名尽量与英文名相对应。可采取音译、意译或音、意合译,一般以音译为主。
②无机化学药品,如化学名常用且较简单,应采用化学名;如化学名不常用,可采用通俗名,如:盐酸、硼砂。
③有机化学药品,其化学名较短者,可采用化学名,如:苯甲酸;已习用的通俗名,如符合药用情况,可尽量采用,如:糖精钠、甘油等。化学名较冗长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下列方法命名。
i音译命名。音节少者,可全部音译,如codeine可待因;音节较多者,可采用简缩命名,如:Amitriptyline阿米替林。音译名要注意顺口、易读,用字通俗文雅,字音间不得混淆,重音要译出。
ii意译(包括化学命名和化学基团简缩命名)或音、意结合命名。在音译发生障碍,如音节过多等情况下,可采用此法命名,如:Chlorpromazine氯丙嗪,Cefadroxil头孢羟氨苄。
④与酸或盐或酯类的药品,统一采取酸名列前,盐基(或碱基)列后,如:Streptomycin Sulfate硫酸链霉素,Hydrocortisone Acetate醋酸氢化可的松。
与有机酸成盐的药名,一般可略去“酸”字,如Poldine Metisulfate译为甲硫泊尔定;Sorbitan Laurate译为月桂山梨醇

英文词尾为“-ate”的酯类药,可直接命名为“XX酯”,如Fedrilate非屈酯。与缩合基加合成酯类的药亦可将XX酯列后,如Cafcanel Daloxate头孢卡奈达酯。

季铵盐类药品,一般将氯、溴置于铵前,如:Benzalkonium Bromide苯扎溴铵。除沿用已久者外,尽量不用氯化XXX,溴化XXX命名。与有机酸组成的季铵类药名,酸名列于前,一般亦略去“酸”字,如Amezinium Metilsulfate译为甲硫阿镁铵。

⑥生化药的英文名一般仍以INN为准。追答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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