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 借款人收不到传票 我的律师说让我交钱做公告送达 这样的话我是要等好几个月的,我不想等这么久,我只想起诉担保人一人就可以了
追答这是必须的一个程序,诉讼就是比较麻烦些,呵呵呵
我想听的就是这句话,但是我的律师以传票送不到借款人手里为由,让我公告送达,这个需要再等几个月才行,我实在不想等,在一个就是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电话畅通,法院为什么不电话通知而直接公告送达呢?
追答现在还款日期已经过去债务人仍然没有还款。你就要向担保人要钱,至于担保人是否去找债务人要钱那你不管,那是他们之间的事情。律师现在让你登报给债务人送达开庭通知,你不应接受。理由很简单;你就是告担保人还钱,不然要担保人作甚么。没有担保人就不会把钱借给他(债务人)因为你不相信他,但是相信担保人
是连带责任,我的律师却以必须要借款人到场为由,让我拿钱做公告传达,那样他们就可以再等上几个月再办我的案子了,我该怎么办
追答你可以跟律师再探讨一下。我也是律师,这样的案子我也办过,确实只起诉了保证人就解决了问题。一定要确定是连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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