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这个说法,那不算工时,再补班回来,不等于就是2倍工资?
追答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
如果当月因为法定节假日未能完成20.83天的工作量,需要在下月补班,这是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而你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所得的也是日三薪,不会换算成2倍。
你可以找这两个文件仔细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