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张献忠绞四川的介绍

求张献忠绞四川的介绍

屠蜀是指中国明末清初之际四川人口的骤减现象,战乱是重要原因。古谚有云:“天下未乱蜀先乱,天下已定蜀未定”。可能是1639年—1644年之间由当时的民变领袖张献忠所为,矣有可能是入关之后的满清军队。川人死亡过半;另外天灾也有,造成死亡的因素还有大旱、大饥、大疫,史载“大旱大饥大疫,人自相食,存者万分之一”。清初时以“湖广填四川”来解决四川人口的缺口。

屠杀

关于四川人是谁屠杀的,有两个说法,一是张献忠,二是清军。

崇祯九年(1636年)正月,张献忠军久攻滁州不下,部队伤亡惨重,张军“掠妇女数百,裸而沓淫之。”然后“尽断其头,环向堞,植其跗而倒埋之,露其下私,以厌诸炮”,称为“阴门阵”。

《圣教入川记》说张献忠“性情暴虐,每日均杀人。大西的官员本有九百人。张献忠离开成都时还有700人。到他临死时只有25人”。

沈荀蔚在《蜀难叙略》上说,由于清军进剿追击,张献忠乃毁成都,“王府数殿不能焚,灌以脂膏,乃就烬。盘龙石柱二,孟蜀时物也,裹纱数十层,浸油三日,一火而柱折。”但这些都是多是清朝时的书籍,其可信度值得怀疑,例如满清的“七杀碑”传说。

清政府说张献忠不仅杀人如麻,还在他杀人的地方立了个碑,碑上写有:‘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善以报天, 杀、杀、杀、杀、杀、杀、杀’。但后来,在广汉的一个公共墓地里,出土了张献忠的“圣谕碑”。碑文上却是:‘天生万物与人 ,人无一物与天 ;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明史》说张献忠在四川杀了六万万人,这数字本来就很荒谬,当时的中国总人口还不到一亿(也有历史学家推测中国的人口在明万历年间达到了一亿二千万至两亿),这些事实说明清政府的宣传存在明显夸大的成分。

尽管历史上农民起义有乱杀的现象,但张献忠屠杀到四川只剩下6万人是不可想象的,他这样做无疑是自毁长城。而且清军也有乱杀的事实,“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 ,这是1649年清政府屠四川时的命令。在张献忠死后,清军用了多年才平定四川。由于清人记载张献忠战死时川人已几乎被其屠尽,而此后满人仍然在四川征战多年方将其平定,由这一矛盾也可以看出实际上张献忠进行的屠杀很可能规模没有达到清人所描述的那种地步。

对此,《中国断代史系列-明史》有如下论述:“《续编绥寇纪略》所记的张献忠起义军在川杀人数,绝不可靠。由此推想,旧史书上述几起张献忠起义军杀戮事件的记载,夸大渲染之处肯定存在。但是,关于上述杀戮事件,有多种史书加以记载,而且除了细节的差异外,基本情况大体相同,这说明这些事件应是确有其事。在杀戮中,张献忠不懂得把明朝残余势力和一般绅士、劳苦群众区分开来,错误地把明朝残余势力的顽抗,视作整个四川居民的反对大西政权,狭隘的地域观念,使他对四川人产生偏见,从而不仅杀了明朝残余势力,也杀了许多一般绅士,更杀了不少劳苦群众,这便使这类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带有了反人民性。应该说这是张献忠在晚年犯下的一个极其严重的错误。由于张献忠之在四川大杀戮,具有反人民性的一面,这便使之严重脱离群众。脱离群众的人是不可能成功的,张献忠之大杀四川人,成为其后来遭到丧命惨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天灾

清同治十年《仪陇县志》载:“仪邑自明季之乱,几至靡有孑遗,其逃在山谷者,又值饥馑频仍,人相食,继以虎灾,道无行人,昼常扃户。”

瘟疫

《蜀碧》:“其时,瘟疫流行,有大头瘟,头发肿赤,大几如斗;有马眼睛,双眸黄大,森然挺露;有马蹄瘟,自膝至胫,青肿如一,状似马蹄。三病,中者不救。”,“死者朽卧床榻,无人掩葬”。顺治五年(1648年),内江“瘟疫大作,人皆徙散,数百里无人烟”。同年,川北又遭大旱,饿死者日无计。《铜梁县志》载1868年,该地“瘟疫四起,染者呕吐交作,腰疼如断,两脚麻木愈二三时之毙”。

虎患

欧阳直的《蜀乱》记四川虎患,“蜀中升平时从无虎患,自献贼起营后三四年间,遍地皆虎,或一二十成群,或七八只同路,逾墙上屋,浮水登船爬楼,此皆古所未闻,人所不信者。”

彭遵泗《蜀碧》载:顺治初年四川“遭乱既久,城中杂树蓊郁成林……多虎豹,形如魑魅饕餮。然穿屋顶逾城楼而下,搜其人必重伤,毙即弃去,不尽食也。白昼入城市,遗民数十家,日报为虎所害,有经数日,而一县之人俱尽残者”。[1]

顺治七年四川地方官员向朝廷奏称,顺庆府“查报户口,业已百无二、三矣!方图培养生聚渐望安康。奈频年以来,城市鞠为茂草,村疃尽变丛林,虎种滋生,日肆吞噬。……据顺庆府附廓南充县知县黄梦卜申称:原报招徕户口人丁506名,虎噬228名,病死55名,现存223名。新招人丁74名,虎噬42 名,现存32名。”[2]

沈荀蔚《蜀难叙略》载:顺治八年春“川南虎豹大为民害,殆无虚日。乃闻川东下南尤甚。自戊子(顺治五年)已然,民数十家聚于高楼,外列大木栅,极其坚厚。而虎亦入之;或自屋顶穿重楼而下,啮人以尽为度,亦不食。若取水,则悉众持兵杖多火鼓而出,然亦终有死者。如某州县民已食尽之报,往往见之。遗民之得免于刀兵饥谨疫疠者,又尽于虎矣。虽营阵中亦不能免其一、二。”

乾隆《富顺县志》卷5记载,清初“数年断绝人烟,虎豹生殖转盛,昼夜群游城郭村圩之内,不见一人驰逐之。其胆亦张,遇人即撄,甚至突墙排户,人不能御焉。残黎之多死于虎”。

道光《綦江县志》卷10载綦江“群虎白日出没,下城楼窥破残人户。……行者虽五、七同群,执器械,前后中间必有一失。”

后记

《明会要》卷五十载:万历六年(1578年)四川省有“户二十六万二千六百九十四,口三百一十万二千七十三”。到了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减至“一万八千零九十丁”(嘉庆《四川道志》卷十七)

康熙二十年(1681年)七月九日,四川巡抚杭爱疏言:“蜀省久为贼踞,百姓逃亡,所存惟兵”。时方家瑛有诗《哀川北》:“七日发阆州,五日达潼川。中江近千里,四顾无人烟,蓬蒿无道路,老树长原田。豺狼白昼嗥,猿穴啼树间……两川万百众,光后膏戈铤。锋镝苦未歇,饥疫频颠连。青磷照梓益,白骨横巴绵。遗老哭吞声,至今五十年”。

康熙七年(1668年)四川巡抚张德地在奏折说:“查川省现在孑遗,祖籍多系湖广人氏。访问乡老,俱言川中自昔每遭劫难,亦必至有土无人,无奈移外省人民填实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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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3-28
1638年,张献忠在湖北谷城受招安授予副将。驻地王家河,易名太平镇,以示休兵。1639年,重举反明的大旗。转战四川境。1641年破襄阳,杀襄王朱翊铭。1643年据武昌,称大西王。张献忠进四川,下夔州。六月,破涪州,取重庆。1644年8月9日攻破成都,巡抚龙文光,蜀王朱至澍及其嫔妃全部自杀身亡。张献忠号称60万大军,很快控制了四川大部分州,县,8月16日登基成为大西国皇帝,改元大顺。以成都为西京。

顺治三年(1646年)张献忠退出成都时,绝望之下,在四川进行空前的烧杀破坏;有40万人的成都只剩下二十户居民;天府之国四川遭到毁灭性破坏,人口从至少三百万锐减到只有八万人,导致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湖广填四川。 10月20日,张献忠在盐亭县凤凰山中箭身亡。
第2个回答  2008-03-29
在说一句“清风不识字”就会面临抄家灭门的背景下写的《明史》《蜀碧》可信吗?清朝的政府官员经文字狱扫荡百年后写的《蜀碧》可靠吗,有人还敢说真话吗?
况且不论《明史》《蜀碧》中漏洞百出、自相矛盾处甚多!
在文革中有人敢说不好的吗?
如果《明史》《蜀碧》可信,满清也逃不了干系,它自己发布的文告上已经说得一清二楚了:“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
屠城不是孤立事件,是满清的既定方针,如屠扬州、嘉定、广州、大同、辽东等等。
从现代司法角度上,满清提供的张献忠屠蜀不能采信,反而暴露了满清屠蜀的可能性与预谋。满清是有前科和最有犯罪动机的。
从张的角度看,部下得武将愿意跟着他卖命,除了少量义气外,必须有足够的利益(人类任何集团概莫能外),这样来说局部屠杀、屠杀部分社会阶层如少量读书人还有可能,但要按满清描述的那样,他很快就会成为孤家寡人,甚至被部下杀死!
所以,真正的屠蜀既不能是张献忠时期的事,更不能是他所为!不过他很可能杀过读书人、传教士等,于是屠蜀的罪名就会被按在他身上合法(文字狱时期的法)流传下来。
真正的屠蜀时间应是张死后、他的部下与满清争夺四川时期即1646年到1659年间。凶手就不用说了吧。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9346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