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专科应届毕业以下是教务处2011年资料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专升本选拔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11〕4号文件)和教育厅今年下达给我院的专升本录取名额,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拔范围
我院2008级专科应届(含高职)毕业生。
二、选拔比例
1.以5%的比例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到学院相应本科专业学习。本科专业(共22个):汉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蒙古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蒙、汉)、电子信息工程、环境科学(资源环境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旅游管理、体育教育、法学、英语(蒙、汉)、俄语、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土木工程、工程管理、采矿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初中起点小教大专班的学生因无对应本科专业,不参加本次专升本选拔。
三、选拔条件
1.学生在校期间操行评定优良,综合素质高,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已学完前五个学期的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名次排在全班前1/2。
3.公共体育课和公共计算机课成绩合格,大学外语CET4级考试300分以上或自治区专科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在50分以上(含50分);音体美和蒙授专业及高职类专业学生的外语成绩适当降低要求(40分以上)。
4.在校期间公共外语为日语、俄语的考生外语课程成绩合格以上。
5.非体育专业学生在自治区级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团体前三名、单项前六名的学生可适当放宽要求,但专业课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选拔考试科目及报名办法
考试科目:公共外语、专业综合,部分专业加试高等数学。
公共外语为:英语、日语或俄语(任选其一),满分100分。
专业综合含3-4门专业主干课,满分200分。
高等数学,满分100分。
五、考试安排及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4月25日—27日。
报名采取集体报名的方式,即以各学院为单位,由各院综合办主任组织报名并由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4月29日前将《呼伦贝尔学院专升本学生报名表》及学生各学期成绩汇总表交到教务处学籍科。由教务处向全院公示一周。
2.考试时间:5月21日—22日。
5月21日:上午外语;下午专业综合课;
5月22日:上午高等数学;艺术类术科。
3.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可以在教务处网上浏览。
4.报名费:20元;考务费:按参加考试的课程门数计算,即每门课程60元。
5.报名时需上报各班前5学期成绩总表(按学院下发成绩单顺序填报)及前5学期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表)一份(A4纸)。近期同一底片,蓝色背景二寸照片2张。同时上交学生外语过关证书复印件一份。
6.录取人数在2人以内的专业,必须有6人以上报名才可批准录取。录取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专业可适当放宽报考人数要求,不允许等额报名录取。
六、计划录取人数(50人)
1.汉语言文学:录取1人。
对应升本专业:初等教育(中文与社会)
2.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蒙古语言文学):录取1人(蒙1)。
对应升本专业:语文教育(蒙汉双语)
3.思想政治教育:录取1人。
对应升本专业:思想政治教育
4.历史学:录取1人。
对应升本专业:历史教育
5.数学与应用数学:录取4人(汉3、蒙1)。
对应升本专业:数学教育、初等教育(数学与科学)
6.电子信息工程:录取2人。
对应升本专业: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7.环境科学:录取2人。
对应升本专业: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录取4人(汉2、蒙2)。
对应升本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
可参加的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
9.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录取1人。
对应升本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
10.旅游管理:录取2人
对应升本专业:旅游管理
可参加的专业:旅游英语
11.体育教育:录取1人。
对应升本专业:体育教育(体育旅游方向)
12.英语:录取3人。
对应升本专业:英语教育(汉2、蒙1)
13.俄语:录取3人。
对应升本专业:应用俄语
14.法学:录取2人。
对应升本专业:法律事务
15.会计学:录取4人。
对应升本专业:会计
16.市场营销:录取2人。
对应升本专业:市场营销
可参加的专业:电子商务、
17.国际经济与贸易:录取1人。
对应升本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18.工商管理:录取1人。
对应升本专业:工商企业管理
19.土木工程:录取3人。
对应升本专业:建筑工程技术
20.工程管理:录取3人。
对应升本专业:工程造价、工程监理
21.采矿工程:录取2人。
对应升本专业:煤矿开采技术
2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录取4人。
对应升本专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
七、录取工作及其它
1.计划招生的22个本科专业,各专业综合课考试只出一套综合试卷(要求分A卷、B卷);
2.取得专升本资格的学生随下一届(本科三年级)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就读。已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不颁发专科毕(结)业证书,学生在专科阶段的学习经历可由学院发写实性的学习证明。专升本学生本科学习期满,各项考核合格,由我院颁发毕(结)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我院××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制填写本专业本科学制,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3.专升本学生的收费标准按照本年度相应专业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4.各院提供的报名材料要真实、准确,凡上报不真实或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学院将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有关报名所需表格到教务处网页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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