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工地受伤右大腿截肢剩下10几公分了,出院后老板不给工伤认定的证明,自己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朋友工地受伤右大腿截肢剩下10几公分了,出院后老板不给工伤认定的证明,自己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老板要求私了,只给62万,我们不私了他就不给生活费,什么都不管,而且只让律师给我们谈,他自己不出面,不许我们去找他公司领导,请问62万合理吗,出事地点在甘肃陇南

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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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15
62万还算是可以了!
你朋友的伤应该是达到四级伤残的标准了。追问

62万以后的生活怎么办,还拖着2个几岁小孩

追答

一次性赔偿62万算是比较合理的了,以后生活怎么办,只有靠自己想办法了。

追问

62万只够安假肢的钱了

追答

如果说62万只够按假肢的钱的话,那么你这个假肢要求就太高了,外国有些假肢上百万的都有。

追问

普通的假肢,4万左右,4年一换,伤者才35岁,你算算看

追答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里面的赔付标准,你朋友还不一定拿得到62万!

追问

那你算算看,一次性伤残赔偿+一次性伤残津贴+假肢费+护理费+误工费有多少钱,工资250一天,

追答

自己翻开你朋友工伤所在省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应着算,就知道到底应该赔多少了!

追问

你给我算好了,我给你50分

追答

50个积分折算人民币只有0.07元!呵呵,自己算哈!

追问

在哪能买到,你要多少

追答

你在网上搜你朋友工伤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里面有详细的赔付规定。
我要是真想赚钱,不会把这么多时间放在网上浪费,回答你这些问题,我纯粹是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而已。

追问

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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