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保账户里没有人可以吗?

现在公司社保账户里就一个人,但那个人离职了,本月要给他做减员,可做了减员之后公司的社保账户里就没有人了,可以吗?朝阳社保求高人指点!!<a apporig="51290"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return redirectWrapped(this);" class="thirdAppLink" href="http://www.51shebao.com/forum.php?mod=redirect

公司社保账户里不可以没有人。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在我们国家社会保险主要是一种再分配的制度,为了确保交易的公平正义,所以也规定工资必须要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这个五险一金就是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1、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
2、 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员工在职期间一旦发生此类情况,相应的费用由社保基金负担。相反,如不缴纳社保,发生了此类情况,用人单位按照社保的标准自行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五险。其中养老医疗和失业有职工和企业共同承担费用,生育和工伤由企业承担全部费用。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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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30
呵呵, 一般不会发生这种情况,如果确实发生了,那么原则上应该就是你企业哪里有违法现象。
因为:
你公司既然没有注销,就肯定会有劳资人员、法人、财务人员、留守人员,值班人员等最基本的维持生产的人员。那么,你公司为什么没有为他们参保缴费呢?
如果一个人都没有,会引起社保的注意,有可能就此会核查你单位参保情况和财务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