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患脑部肿瘤,无法病理检测,医生判定为淋巴瘤,建议做伽马刀手术,只告知有很小的风险,并签收了告知单,手术后2小时病人突发脑出血,后深度昏迷,24小时后医生在没有任何仪器检测下告知已经脑死亡,但没有停止治疗,之后开出通知单让家属自愿放弃治疗,家属拒绝。
在手术后,医生解释淋巴瘤非常容易出血,而手术之前只字未提!医生也知道病人有高血压病史,但手术后并没有做预防出血的措施。手术后开的药水也只是预防脑水肿的。手术医生事后解释,这样的事情他10年才碰到过3次,说让家属提出要求他尽量满足!
如果医生提前告知有出血可能,我可以选择更加保守的治疗,如果医生尽早做好脑出血的治疗准备后果也许又会不同!
各位专家,这样的情况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或者医疗意外?医生有多大的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如何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