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判定

病人患脑部肿瘤,无法病理检测,医生判定为淋巴瘤,建议做伽马刀手术,只告知有很小的风险,并签收了告知单,手术后2小时病人突发脑出血,后深度昏迷,24小时后医生在没有任何仪器检测下告知已经脑死亡,但没有停止治疗,之后开出通知单让家属自愿放弃治疗,家属拒绝。
在手术后,医生解释淋巴瘤非常容易出血,而手术之前只字未提!医生也知道病人有高血压病史,但手术后并没有做预防出血的措施。手术后开的药水也只是预防脑水肿的。手术医生事后解释,这样的事情他10年才碰到过3次,说让家属提出要求他尽量满足!
如果医生提前告知有出血可能,我可以选择更加保守的治疗,如果医生尽早做好脑出血的治疗准备后果也许又会不同!
各位专家,这样的情况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或者医疗意外?医生有多大的责任?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一、医疗事故判定标准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事故等级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三、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四十八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争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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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02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如何划分

第2个回答  2012-11-07
淋巴瘤属于全身系统疾病,没有局部采用伽马刀治疗的适应症。
纵横法律网-江苏尚鼎律师事务所-陈七香律师
第3个回答  2012-11-05
你还是先看看手术同意书上,写没写术后易导致脑出血...如果有,家属也签了字...这就没法说了。如果没有,那你就赶紧找律师去告吧,前提,不管有错没错,先封存病历
第4个回答  2012-10-26
1、手术是否具备适应证,是否排除禁忌证?术前是否履行告知义务?术中是否有避免手术并发证等?
2、建议患方积极复印以及封存病历,咨询专业医疗律师。
3、若构成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医生责任由医院承担。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4、具体责任比例一般由法院以鉴定机构鉴定意见书中责任划分比例为依据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