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劳动争议中,关于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举证责任是如何确定的?

在劳动争议案中,考勤表在用人单位手中,劳动者要求支付加班工资,是谁对加班工资进行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一般应当是由劳动者提出加班的初步事实及本人工资发放记录,由用人单位证明员工的考勤记录及加班费已经足额发放的记录,否则将承担举证不利的责任。对于考勤记录基工资发放记录用人必须保存两年的记录,否则视为用人单位举证不利,总之劳动仲裁案件应当倾向于更多的让用人单位举证,否则劳动者的诉求很难得到实现。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加班费的请求也只支持两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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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从上述条款可知,主张加班费的劳动者有责任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提供证据,或者就相关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提供证据。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而不提供有关证据的,可以推定劳动者加班事实存在。
第2个回答  2012-08-13
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司法解释一减少劳动报酬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加班费是否
第3个回答  2012-08-13
一般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本案中因为考勤表在用人单位手中,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考勤表
第4个回答  2018-07-08
如果两年前的加班工资就不能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