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保险公司承担吗

如题所述

1.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吗?

鉴定费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保险公司不理赔。《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经治疗后,应当由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因此,伤残鉴定应该等到治疗结束,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如果伤情已经稳定,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提前到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评定。如果有固定物(如骨折治疗时安装的钢钉),只有拆除固定物后才能进行伤残鉴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往往对伤残鉴定的时间不确定,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伤残赔偿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治疗后所受影响其工作和生活的伤害进行赔偿的法定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当在治疗结束后,由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结束和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果有内固定,只有取出内固定并恢复后才能进行伤残鉴定。

如果在治疗结束前进行鉴定,治疗尚未结束,仍无法判断治疗结束后被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能否完好无损。根据被害人此时的伤情作出的评价不客观,不能反映和反映治疗结束后的情况。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

医疗机构检验项目的费用不计入法医鉴定费,医疗机构检验项目按现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项目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元)

学历认定:300-600/人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300-600/人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注意事项

关于伤残鉴定费的补偿标准及相关问题,结合实践,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伤残鉴定费的标准。伤残鉴定费的补偿标准是伤残鉴定机构收取的费用,伤残鉴定机构是法律职业鉴定机构。对于鉴定费,在进行赔偿时需要保留鉴定费票据,同时要与鉴定结论进行比对。

(2)对于残疾鉴定,受害人最好与行为人一起向法律专业组织申请鉴定。如果申请是单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上提出新的证据。经法院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提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调查、鉴定或者调查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鉴定结论是证据之一。加害人不认可鉴定结论的,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对原鉴定不满意或者无残疾的,法院可以不支持赔偿鉴定费用。

(3)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鉴定不足以鉴定伤残等级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伤残鉴定费吗?理论上,笔者认为,作为普通人,在没有专业鉴定知识的情况下,除了那些不能构成残疾的情况,如擦伤、磕碰等轻伤。当事人申请伤残鉴定不构成伤残,但费用可以主张和支持。但是,如果第一次鉴定不构成,重复鉴定的,超过一次的鉴定费用不予承担。

保险公司的索赔范围在保险条例中有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在法律上有义务承担法定赔偿范围内的直接赔偿项目,但伤残鉴定费等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的赔偿项目,只能由加害人直接支付给受害人。全国各地的伤残鉴定费用都在几百元左右,没有固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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