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可以累计补偿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目前,确有部分职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 年休假 。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工的权益,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单位除正常支付 工资 收入外,还要支付相应的补偿。对于补偿的标准,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不少意见认为,应当符合 劳动法 关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据此,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年休假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合法条例,并且无论是否休年休假,法律都对职工 年休假补贴 权益做出了明确规定。私自取消年休假,克扣 年休假补贴 的企业行为是不合法的。各企业单位职工应对此有充分了解,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 律师 365 辽阳律师 。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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