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条款中:《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
怎样解释《危及生命》?如果查出一般的脑肿瘤(大小3CM),没有涉及生命危险就不能够获赔吗?
如果没有进行手术治疗(打算以后再做),有医生诊断可不可以获赔?
医学上的良性脑肿瘤并没有“危及生命”特征或定义,
医院MRI结果确诊为“良性脑膜瘤”,而保险公司以“未涉及生命危险“为由拒绝赔付,该怎么办?
保险条款和医学上对疾病的定义不一致的情况下,应该以哪个为准?
一般性的良性脑膜瘤不属于理赔范围吗?
恶性肿瘤就是癌症,肯定是要赔付的,但是良性脑膜瘤为什么不能按良性脑肿瘤获赔呢?
不是所有的脑部良性肿瘤都赔付的,是要符合条款中约定的条件,如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的症状,关键看医院证明及影像学病理切片是如何描述的?至于是否危及生命,是没有什么客观标准的,如果医生能给出具相关的证明,对你来说,就比较有利了。这样案例的索赔是比较麻烦,需要结合医院治疗过程中的相关资料,然后与保险公司的谈判策略等等,如需更专业的帮助,可以搜索该用户名的网站,联系我们,我们会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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