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业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交易细则

如题所述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采用的是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交易模式,即在即时价格买卖,交易后延至第二个工作日后任一工作日进行实物交割。交易中,客户需支付一定比例的交易保证金,实物交收时结清余额。最低交易单位为1手(1000克),单笔最大下单量为10千克,最大持仓量为100千克。

点差为0.26,预付交易保证金至少为成交金额的8%。例如,若金价为200元/克,买入1手需支付保证金16000元。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保证金比例。交易方式有两种,即自助委托和电话委托,前者通过远程自助系统操作,后者则通过电话进行。

交易订单类型包括市价单、限价单、止损单和止盈单。市价单见价即成交,限价单则设定价格等待执行。止损和止盈单用于控制损失或盈利,如在207.81买入,止损点设为206.21,止盈点设为208.99。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早8:00至周六早4:00,结算休市时间为凌晨4:00至6:00,特殊情况以交易所通知为准。

交易报价以伦敦现货黄金市场价格为基准,综合国内和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克,保留两位小数。交易费用包括点差、0.08%的手续费和延期费,具体标准按交易所规定执行。实物交割的客户还需支付提货费和交货费,分别为每克14元和6元人民币,且可能根据市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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