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办发[1996]5号里有一条四、关于见习期与试用期。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时,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请问这里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是否涵盖本科毕业生,最好是搞人力资源的或其他专业人士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