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发生退货、退运,出口公司应该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出口货物退运业务的涉税程序和账务处理
涉税程序
1. 生产企业出口的货物在报关离境后发生退货,且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需向主管退税部门申请出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以向海关办理退运手续。
2. 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发生退运的货物应补缴原免抵退税款,计算公式为:退运货物出口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3. 若退运货物因单证不齐等原因已视同内销货物征税,则无需补税。
4. 退运退关的出口货物再出口时,出口企业可凭《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和其他出口凭证申报办理退税。
5. 退运退关的出口货物转为内销时,出口企业可向主管退税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账务处理
1. 当年出口货物发生退运退(免)税冲减的账务处理:
a. 冲减外销收入:借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红字),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红字)。
b. 冲减原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红字),贷记“库存商品”(红字)。
c. 调账当月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红冲单证作同步收齐处理。
2. 上年出口货物本年发生退运补税的账务处理:
a. 货物退回: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b. 结转成本:借记“库存商品”,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c. 追回退税:
i. 借记“应收补贴款(增值税出口退税)”,贷记“银行存款”。
ii.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贷记“应收补贴款(增值税出口退税)”。
iii.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项税额转出计算公式为:(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退税率之差。
iv. 上年出口货物本年发生的退运调账,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不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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