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一、首先,流动人口是指

1、一个地区的非常住人口。包括寄居人口、暂住人口、旅客登记人口和在途人口

在建筑和运输部门做临时工的外地民工,进城经商、办企业、就学或从事各种第三产业劳动的外地人口,探亲访友人员,来自外地参加各种会议、展览、购货、旅游的人员,都构成了流动人口

2、流动人口根据流动性可以分为常住流动人口和短期流动人口,常住流动人口一般指在该地区居住较长的一段时间(如5年)

二、以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例,解说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怎么办理

根据《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第九条  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下列流动人口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一)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二)已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的

(三)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

(四)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的

(五)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居住时间在三十日以下的

第十条  流动人口拟居住三十日以上的,应当申领居住证

    下列流动人口可以不申领居住证:

(一)随同监护人居住的未成年人

(二)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的

居住证由省公安机关统一式样,县级公安机关签发,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有效。

第十一条  居住证分为 一 年有效期和 三 年有效期

流动人口首次申领居住证的,发给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

 流动人口已持有效期为 一年 的居住证,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在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申领有效期为三年的居住证

第十二条  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本省内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招用流动人口,应当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等基本情况,并督促其按照本办法规定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或者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在与流动人口签订和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

第十六条  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时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等基本情况,并督促其按照本办法规定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或者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和终止居住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

以上资料来源于: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流动人口服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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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28
一、办理《临时居住证》所需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居住处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3、本人近期相片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育龄妇女提供)
二、办理《居住证》所需资料
除提供办理《临时居住证》所需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与以下条件之一相符的相应证明材料。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提供:
(1)劳动合同;
(2)市所辖区(市)县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含社会保险缴费查询单)。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提供: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营业执照的副本。
3、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证明)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2)市所辖区(市)县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含社会保险缴费查询单)。
4、符合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提供:公安办证中心出具的符合市落户条件的证明。
5、《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提供:
(1)申领人父母的《居住证》;

(2)亲属关系证明(含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判决书、裁决书等证件或法律文书)
第2个回答  2018-07-01
拿身份证和房子租住合同到你居住的居委会备案,半年后就可以办理了。
第3个回答  2019-06-17
第4个回答  2020-01-11